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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大对瞒报迟报煤矿事故的查处打击力度
字号:[    ] 发布时间:2012-10-15 00:00:00 来源:人民网 发布人:黄振东

    近日,黑龙江省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地方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产煤地市利用2个月时间停产整顿全部地方安全不达标的小煤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等整改达标工作。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采取6项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一是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有效利用矿权杠杆解决安全问题,停产整顿矿井、达不到一定规模矿井、安全不达标矿井一律不得扩储。二是严格控制开工生产矿井数量,严格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标准允许开工的要按“谁批准、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厉追责。三是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选配一批懂专业、懂技术、能力强、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技术力量,提高煤矿专业化监管水平。四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省煤矿监督管理审批委员会,实行联合办公、联合审批,严把审批关。实行企业、县、市、省四级责任联动,谁呈报、谁审查、谁审批、谁负责,对工作失职、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矿主、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五是继续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四严”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检查,加大瞒报、迟报事故查处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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