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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字号:[    ] 发布时间:2011-04-13 00:00:00 来源: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黄振东

关于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渝煤监传真 [2011]第5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3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市政府就加强和完善全市煤炭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安全监管、教育培训、信息调度、应急救援等五项基本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建设作为全市煤炭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推进。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全市煤炭监管体系建设中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建设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信息调度统计机构是煤炭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具有安全生产调度、应急事项处置、行业综合统计及分析、信息化手段推广利用、安全事项举报受理和督办、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等等基本职能。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履职的前提基础和依据;是跟踪调控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过程的手段;是记录分析反映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体现。无论是煤炭行业发展还是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测算、分解、管控、考核都离不开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尤其在涉及煤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安全指标控制任务上,坚持“专项调度、过程跟踪,综合统计、信息服务,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的信息调度统计原则,为各级领导、工作人员提供最快、最实、最全的信息。用于帮助决策、引导舆论、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稳定社会、接受监督,能有力地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和监管任务落实。
    当前,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现状不适应煤炭监管工作。据调研多数产煤区县监管部门没有成立相对独立、业务管理相对集中的信息调度统计机构,信息调度统计职能由不同的科室和人员承担,并且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规范,装备设施落后,人员更换频繁,信息处理手段陈旧;大量应该由专业化信息调度机构履行的职能,极不规范地分散到了部门或科室领导头上;更有甚者是临时安排不了解煤矿安全生产、不知道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常识、不关心监管工作动态的人从事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二、建立完善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成立,并与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市局信息调度中心承担着政务值班、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调度、煤炭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事故统计分析、安全费用提取统计、瓦斯抽采利用统计分析、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控、行业监管工作考评、煤矿安全事项举报受理与督办、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应用服务、门户网站运用维护管理等工作任务。
    在建立和完善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工作中,要围绕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煤炭系统市局、监察分局、区县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四级信息调度统计体系开展工作。
    按照《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区县煤炭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永川区、荣昌县、奉节县、云阳县、巫溪县、巫山县、彭水县、石柱县、万盛区、綦江县、开县、南川区、北碚区、合川区、铜梁县等15个区县监管部门,要专门设置信息调度统计业务科室。涪陵区、渝北区、城口县、大足县、万州区、黔江区、双桥区、长寿区、武隆县、梁平县、璧山县、垫江县、秀山县、丰都县、忠县等15个区县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信息调度统计业务工作由行业管理科或安全监管科集中履行职能,并增挂信息调度统计科牌子。
    对年产原煤20万吨以上或有5个及以上煤矿的重点产煤乡镇(街道),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明确1-2名主管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建设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职责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监管部门调度统计机构应履行以下基本工作职责:⑴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包括: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⑵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包括:煤炭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安全费用提取统计分析、瓦斯抽采利用统计分析;⑶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⑷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⑸辖区内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维护;⑺负责辖区乡镇及其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二)人员配置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分管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信息调度统计科室的负责人。独立设置信息调度统计科室的单位原则上要有具备煤炭专业技术资格的领导分管,配置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监管工作业务的人员担任负责人,配置了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熟悉监管部门工作体制机制、有相应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相关岗位的工作。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由其他科室承担的,要适当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其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达到或超过前述要求。
    (三)基本制度
    信息调度统计科室和承担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科室要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信息调度统计科室职责》、《人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值班制度》、《应急事项处置制度》、《事故信息处置报告制度》、《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搜集编辑报送及奖励制度》、《信息周报制度》、《调度会议制度》、《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制度》、《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科室人员到辖区煤矿信息调度机构联系工作制度》、《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评办法》等。并严格执行市局有关工作制度,按市局《值班室标准化建设标准》抓好标准化建设工作。
    与此同时,要建立《调度值班记录本》、《调度值班交接班记录本》、《安全事故台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台账》、《领导指令记录薄》、《要情登记处置记录薄》、《文件信息收转登记簿》、《举报投诉记录本》以及各类调度用表、统计台账等。
    (四)基础装备
    各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配齐如下基本装备。独立设置的信息调度统计科室应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调度值班室,配备专用办公桌、椅,设置不间断电源,能接入互联网的不涉密的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电话不得与传真同机)、照相机,配有供夜间值班人员用的卧具;由其他科室承担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职能的也应配置相应的调度值班基础设施装备。
    四、各单位将建立和完善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送市局信息调度中心
    EMAL: sjddzx@qq.com,联系人:李雷波  联系电话:86722121,并编入向市局报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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