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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可再生能源和环保电价新政策
字号:[    ] 发布时间:2013-09-02 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人:黄振东

    中国国家发改委30日发出通知,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进一步完善脱硝等环保电价政策,这将解决日益增长的可再生能源的资金困境,同时推动发电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节能减排。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筹集的资金难以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人民币,下同),如果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采取政府补贴措施加以扶持,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国在销售电价中征收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钱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钱,目前每年筹集金额200亿元左右。

  此次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是近年来上调幅度最高的一次。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此外,为鼓励电厂上马脱硫脱硝设备,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每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每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贴。

  中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明确规定,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要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实现达标排放。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脱硝电价补贴虽然只有1分钱,但可以充分调动发电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的积极性,“小小一分钱,撬动整个环保产业”。

  观察人士指出,政策的出台表明了中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解决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困境,将在实质意义上推动中国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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