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九批取消和调整省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已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6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公布。
此次山西省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0项,涉及17个省直厅局。取消项目中,有行政许可项目8项,分别为:配制酒生产许可,企业经营性裁员备案,棉花收购企业资格认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经营审批,更新、报废、转让、出卖国家投资或补贴购置的大中型农机审批,进入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分别为:干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省级“拨改贷”资金转政府投资或资本金核准,省级医药储备资金安排和动用审批,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和表彰奖励的人员审核,钢铁、有色、建材三个行业实行安全生产条件核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审核及竣工验收,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或审核,统配煤矿煤炭公路外运出省审核,煤炭发运铁路立户审核,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税前扣除审批。
这些取消项目,有的因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而取消,有的因无保留意义而取消,有的因不属行政审批而取消。其取消,是山西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