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体协字 [2012] 6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2012年全煤体育比赛裁判人员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报到,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确因公不能赴赛区者,请于赛前20天请假,以便另作安排。
各项比赛正、副裁判长的路费、在赛区的食宿费用由赛区支付(按单程报往返执行);调聘裁判员在赛区的食宿费用由赛会承担,往返路费由其所在单位报销。裁判人员赴赛区时,应本着节俭精神,按出差规定开支(任何人不得乘坐软卧、飞机或绕道)。凡违反规定,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赛区和其所在单位均可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
附:2012年全煤体育比赛裁判人员安排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