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体协字 [2011] 16号
各会员单位:
2011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启动之年。各单位根据中国煤矿体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契机,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为主题、贴近生活、丰富多彩、方便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养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矿区形成了崇尚健身的环境和氛围。为达到鼓励先进,扩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示范效应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和“全民健身活动先进个人”。
二、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产生方式
1、煤炭各集团公司(矿务局)、事业单位可报优秀组织奖;
2、各集团公司(矿务局)所属基层厂矿可报先进单位,先进单位不得超过所属厂矿数的10%;事业单位可报2名;
3、先进个人的推荐不超过先进单位数额;
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的推荐需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主要形式、特色活动的名称、参与人数及活动效果等。先进个人只需填报好推荐表。
各类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中国煤矿体协秘书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矿体协秘书处
邮 编:100713
联 系 人:包双林
传真:010—64464621
电话:010—64464621、64464089
手机:13691335576
邮箱:zgmkt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