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机协秘字〔2015〕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升煤炭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要求,2015年继续开展煤炭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煤矿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二、信用等级设置
企业信用等级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信用形象的重要标志。根据国家规定,全国企业信用等级统一实行AAA、AA、A、B、C级。
三、评价内容和方式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考核企业经营管理、诚信建设、财务实力、信用记录、发展能力等方面指标,全面综合评价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水平。企业信用等级是依据煤炭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综合评分结果来确定,企业申报时应结合实际,提出申报信用等级。煤炭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可在“国家煤炭工业网/信用建设”栏目查询下载。
四、评价程序
按照信用等级评价中“企业申报—专家审核—社会公示—审批备案—年度复查”等程序,对企业履约的信用能力和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发布,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见附件)。为确保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到位,企业应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邮寄纸质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申报。请各单位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信用建设/煤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和管理系统”,先进行注册,然后填报《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从网上直接提交。
2、邮寄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打印两份,签字盖章,于2015年5月22日前邮寄报送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电子版请发送至zgmjxh@163.com。
六、相关费用
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按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炭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收费管理办法》(中煤协会行调﹝2008﹞92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邮 编:100713
联 系 人:艾小洋
电 话:010-64463196 13718127577
传 真:010-64217355
电子邮箱:zgmjxh@163.com
附件:1、煤炭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煤机协会14年信用等级申报正文.doc1.doc2.doc3.doc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