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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工业机械制造年报和 2023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23-01-04 21:04:27 来源: 发布人:杨超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煤机行业数据统计质量和分析能力,及时掌握行业企业发展动态,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煤炭工业机械制造年报和2023年统计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煤机行业数据统计工作是经国家统计局授权,由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主导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为我会会员单位遴选推荐、出具相关证明的主要依据。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统计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数据填报按期、如实、全面、准确。
    二、工作要求
    (一)2022年度统计年报包括煤机制造企业产品总产量年报表、年度经济指标情况等,采用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报表系统(企业版)填写,形成报表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邮寄至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二)2023年度统计月报包括煤机制造企业产品产量月报表、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等,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度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在月报汇总后将反馈上报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中国煤炭机械工业50强企业,是根据《煤炭工业机械制造年报》中企业煤机产品销售收入排序,每年6月初公布。
    (二)会员单位开具产品市场占有率或企业排名等证明,需要提交证明申请,应注明用途、事项等相关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我会。协会将依据《煤炭工业机械制造年报》数据,出具客观评价。未报送统计年报的企业,将不予提供相关证明。
    (三)报表采用统一计量单位,产品指标单位:台/吨、架/吨、台套、千盏、台/千瓦、吨;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四)各单位须按照《煤矿机械设备产品代码表》填写数据,代码表上未注明的产品名称可在报表中单独列出。
    (五)报表系统(企业版)、年报表、月报表、煤机设备产品编码表和企业编码表等,可通过邮箱zgmjxh606@126.com下载,(密码Zgmjxh202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杨13488766167   张屹峰13671188549
    联系电话:010-64463194、64463196
    电子邮箱:zgmjxh@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3号安源大厦606号。
   
    附件:1.煤机制造企业产品产量月报表
          2.煤机制造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

          3.煤机制造企业产品总产量年报表
          4.煤机制造企业年度经济指标情况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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