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有关要求,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作为煤炭装备领域推荐单位,现面向会员单位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煤炭装备领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此次推荐的中国专利奖项目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此次选拔推荐工作面向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各单位可推荐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三)已通过其他渠道推荐或自2019年起,连续两届推荐未获奖的项目,此次不得推荐。
(四)此次选拔推荐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三、推荐程序
(一)形式审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专业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建议推荐名单;
(三)材料报送。对拟推荐名单在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按照有关要求遴选,提出推荐项目,确保推荐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且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每个项目推荐材料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共3项。《申报书》可在zgmjdjb@126.com邮箱下载。其中: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提供Word版,推荐单位填写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2.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包括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1份、电子版1份)寄送至指定地址。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电子件推荐材料应存入U盘寄送,不接受电子邮件、微信等任何网络形式。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杨13488766167、杨超18500186299
联系电话:010-64463194、010-8428909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青年沟路23号院安源大厦606号
附件: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