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19:21 星期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
首页 >> 分支机构 > 设备管理分会 > 设备管理分会动态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3:42 来源: 发布人:

中煤设协字(2013)第02号

各省(区、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行业办、工业局、行业协会、设备管理协会)、各集团公司(矿务局)、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当前煤矿设备检修市场出现了资质滥发滥用的新情况。个别非煤炭行业的协会自行发放了各类名称、跨地区、跨范围的煤矿维修(检修)或煤矿维修企业资质认证(含配件)等资质,没有法规和标准依据,扰乱了煤矿设备检修市场,给煤矿设备安全带来了隐患。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以中煤协会科技[2013]5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通知要求全国煤炭生产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煤矿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MT/T1097-2008)》,坚决把好持证检修、质量验收、市场准入和入井安全关,认真清理和整顿认证工作,杜绝滥发滥用资质证的情况发生。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煤矿设备检修资质工作要正本清源,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是煤炭行业唯一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不但为历届国家煤炭主管部门认可和批准,而且又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标准形式作出了强制性要求,说明了这一执行至今27年的资质办法,是煤炭行业唯一行之有效的资质管理办法。近来有关此资质证不办了、取消了或被非煤协会的资质证取代了的信息都是错误的。我们重申:承担煤矿设备检修的企业必须按《规范》要求取得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
    二、加强清理和整顿认证工作,坚决抵制非煤协会的资质证的制滥发滥用
    贯彻落实中煤协会科技[2013]5号文件,要求煤炭行业不实施非煤协会的《中国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煤矿设备维修企业,不参加维修此类企业资质认证工作。
   全国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要在设备大修投招标、检修设备验收和设备入井等环节,把好设备检修资质准入关,坚决杜绝非煤协会等滥发的资质证。煤矿用户不得将设备检修(含配件)交给维修企业资质认证的单位检修。
    各企业要对照5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以前办理的设备检修资质证进行一次整顿和清理,凡是已经办理了非煤协会的资质证的,文到之日起,一律清理出局,不得再用,所修设备(含配件)不得下井。今后,任何煤矿企业单位,不得办理或变相办理非煤协会的资质证。
    要求整顿和清理工作在一季度内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将整顿和清理的情况于3月31日前用书面材料报到我会秘书处。
     三、对检修资质管理范围外的非主要设备要坚持放开市场
    煤矿设备检修实行资质认证是指煤矿的主要设备(含配件),主要设备的目录范围请参见煤设协字(2010) 12号的《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或每年度的年审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和煤矿市场的实际情况,目录外的非主要设备不实行资质管理,要坚持放开,不需要办理资质证,更不要办理非煤协会的各类资质证。请各单位的机电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一次清理,已经办理的,视同无证。
    四、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实行认证制度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的相关文件、证书,统一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国家煤炭工业网认证公告(网址:www.coalchina.org.cn)发布。凡是不在中煤协会官方网站认证公告发布的其他煤矿设备检修资质证书一律无效。检修设备的机电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要认真核查,对无效资质做到不招标、不使用,不验收,不下井。违反上述要求或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工作
    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委托,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领导下,我会具体负责煤矿主要设备检修企业检修资质的前期管理工作。
    当前,我会要做好的具体工作有:
    一是,组织好中煤协会科技[2013]5号文件的宣贯落实,我们将通过转发文件、组织宣贯活动、改进资质服务等方式,做好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相关意见,特别是要加强了解资质市场的整顿情况,及时掌握资质动态,向中煤协会提出建议或意见,使资质整顿工作健康发展。我会一季度后,将全国煤炭行业资质整顿的情况汇总整理,并报中煤协会。
    三是积极组织《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尽快报中煤协会审批,拟在上半年内完成。同时还要组织《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文件汇编》,进一步宣传和加强煤矿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工作。
    请各煤矿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及时转发中煤协会科技[2013]5号文。此文件可以从国家煤炭工业网下载。
    附件:中煤协会科技[2013]5号文件

                    


                               设备管理分会
                                 2013-01-17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各类新闻,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
 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主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承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技术支持: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京ICP备190060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339号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