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设协字(2011)第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煤矿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设备管理分会于2010年10月11日在广西省桂林市召开了《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年审工作暨经验交流会,对2010年4月底以来取得的《资质证书》进行了例行的年审。现将年审合格的《资质证书》目录及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2010年通过年审的《资质证书》目录随本文公布(见附件一);
二、凡在此次年审范围内《资质证书》未上网公布的,自2011年3月1日起自动失效;2010年5月以后新取得的《资质证书》将根据情况另行公布;
三、按《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年审中己连续第三年重点对持有有关电气设备及部分电气设备(如采煤机、掘进机、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水泵等)(以下简称‘部分电气设备’)《资质证书》的单位防爆设备检验员资质进行核查。其中合格及经过整改后已达到年审要求的,已列入通过年审的《资质证书》目录中;对于尚未达到年审要求的《资质证书》(虽在有效期内的)(注:在目录中用红色★标出,由于允许年审后整改原因其证书正本未加盖‘不含电气部分’印章,请各单注意,以本次目录为准),即刻失去电气部分检修资质,不得再进行其检修工作并应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视情况另行公布;
四、自2010年起,已对办理含有部分电气设备检修单位的防爆设备检验员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其《资质证书》是否涵盖电气部分的检修资质进行了明确界定。凡不具备电气设备检修资质的,其《资质证书》上注明不含电气部分。对于2010年前核发的含有部分电气设备检修的《资质证书》,全部失去电气部分检修资质。请各单位注意;
五、巳参加本次年审并于2011年2月底到期的《资质证书》,未在本公告发布前办理换证手续的,没有列入本次年审公布的《资质证书》目录中,请持此类证书的单位按新的《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六、为便于企业掌握资质管理范围,现将资质管理项目目录重申如下:
项目目录范围共四大项:(一)井工设备检修6项,(二)露天设备检修3项,(三)井工设备改造2项,(四)配件生产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二。
七、加强煤矿设备检修市场的准入管理,是确保煤矿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煤矿用户外委、招标、采购要坚持资质认证。凡是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资质设备项目范围内的大修、改造和配件生产;
八、持证企业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凡是持证企业在服务中发生质量问题或事故的,用户可直接向办公室投诉。办公室电话:010-64464359、64299022、64295576,传真;010-64295576。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大楼C区525室、北京和平里北街化工大院9号楼306室,邮编100013。也可通过电子信箱:zhongmeishexie@sina.com进行投诉和反映意见,
九、为便于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资质管理重要信息,将在国家煤炭工业网站公布(网址:www. coalchina.org.cn)(包括年审通知,今后不再经过邮政寄发,请各有关单位知悉)。为便于各单位申报《资质证书》,本文附《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三)及申报办证程序(见附件四)。
附件:
一、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质证书2010年年审合格目录﹙略,见网页﹚
二、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管理项目目录范围﹙略,见网页﹚
三、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申请表
四、 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申报办证程序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