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设协(201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煤矿设备现场防爆管理和电气设备检修防爆质量水平,确保煤矿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经研究决定,拟在今年上半年内与煤科总院上海分院测试中心合作,举办一期煤矿电气设备(含各类电气、部分电气如采煤、运输、提升等机械中的电气部件,以下同)防爆检验人员资质培训班。
现将培训班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去年,我会组织了二期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验人员资质培训,受到了煤矿有关企业的欢迎和支持。今年,又有企业迫切要求我会继续举办。虽然连续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但防爆管理存在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例如,一些单位的设备防爆现场管理水平下降;有些承担电气设备检修的单位,一个有资质的专职检验员都没有,而更多的情况是,承接几种甚至十几种电气设备检修,仅仅也只有一个有资质的检验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更谈不上要有适当的技术力量的储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一些矿井的机电管理单位也同样存在缺乏有资质的防爆检验人员。上述问题我们希望能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设备管理及检修任务,自行对照检查,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切实从管理上、制度上落实防爆工作。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继续聘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测试中心设备防爆检验专家进行培训,主要围绕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大修后设备的防爆把关,讲解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基本知识及相关检验方法、数据和手段,并辅导、答疑。最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后核发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验人员资质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要求
1、考虑到目前还没有检修企业防爆检验员的数量设置国家标准(如有,则以国家标准为准),为了给检修单位安排适量的学员参加培训,我们提出如下最低要求的配置意见,供培训报名时参考:
承担一种煤矿电气设备检修的,防爆检验员不能少于二名;
承担二种至五种(含第五种)煤矿电气设备检修的,防爆检验员不能少于3名;
承担五种以上煤矿电气设备检修的,防爆检验员不能少于5名;
同时,拟将在今年《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年审工作中按上述配置要求
2、煤矿从事井下设备管理需要的防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3、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3836.13-1997要求,已经取得防爆检验员资质的,在三年有效期后需要延续的;
4、以上需要参加培训的请各有关单位按《防爆设备检验人员资质培训报名表》(见附表)报名,末报名者不允参加,请务于3月25日前报名,并将报名表寄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设备管理分会秘书处并同时发电子邮件至shexielaoshang@sina.com、dragon2699@sina.com 。
设备管理分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化工大院9号楼306室,邮编100013。办公室电话:010-64299022、64295576,传真;010-64295576。
四、培训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通知将在www.coalchina.org.cn(国家煤炭工业网)发布,请留意,并互相转告。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