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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五届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3:41 来源: 发布人:

中煤设协字(2010)第 24 号

各省(区、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行业办、行业协会、设备管理协会)、各矿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设[2010]58号《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五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见附件)要求(简称国优),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同意,我分会决定在全国煤炭机电运输行业内组织设备管理创优争先活动,并开展第九届全国煤炭行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五届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简称行优)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国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设备管理创优争先活动在全国开展设备管理表彰活动,既是强化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查隐患,找差距,订措施,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煤炭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排头兵推荐出来,使全国煤炭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开展评优表彰活动,进一步提高煤炭工业设备管理的水平。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请各单位领导,立即组织传达本文件精神,开展全国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设备管理创优争先活动,无论井上井下,井工露天,凡是机电运输的基层部门,都要按照文件的条件要求,掀起一个人人争先进的创优争先竞赛活动。
    二、推荐和评选范围、基本条件、推荐程序和奖励办法
    在开展创优争先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行优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行优的评选范围、基本条件、推荐程序和奖励办法,大体参照中设[2010]58号文件要求。
    行优单位和行优个人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每会员单位(含非会员单位)各一名。
    推荐工作由各会员单位组织,请参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严格按条件进行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填写国优推荐表(行优不单独另行填表)一式二份(见[2010]58号文中的附件三、四、五),于2011年2月10日前寄送我分会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首先评选出煤炭行业的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然后从中选拔出国优单位、个人各五名(创新示范基地一名),推荐到中设协参加全国的评选和表彰。煤炭行业表彰活动不组织设备管理创新示范基地的活动。
    三、评选表彰工作的时间安排
    按中设协评选表彰工作的进度要求,我分会拟于明年二月底(或前后)组织初评会,邀请专家和有关领导进行推荐把关,并报中煤协会批准后,拟在网上广泛征求全行业意见。
    国优按中设协要求,2011年4-6月,将组织设备管理专家调研组,赴各地区对部分推荐单位抽查评审。计划2011年8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大会。
    行优的抽查评审及表彰活动将另行通知。
    四、组织《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介绍汇编》和《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介绍汇编》编辑、出版工作
    为加大对国优业绩的宣传,中设理协将编辑、出版《第九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业绩介绍汇编》和《第五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先进事迹汇编》,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见[2010]58号文中的附件六),经初评后被推荐为国优的单位和工作者请按此要求准备。
    五、注意事项
    1、2009-2010年度有重大事故,环保事故以及亏损的单位不参加表彰活动。煤矿单位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率必须为零;
    推荐、评选时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务请参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本届表彰活动不收取费用,企业自愿参加。务请参加表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要同时向地方协会和行业协会双重报名;
    中设协要求:国优单位的表彰活动只在中设协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当选国优的企业必须向中设协缴纳2009-2010两年会费;
    行优单位或个人不受此限,会员非会员一视同仁,会费暂免。
被评选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国优、行优表彰会;
    3、请各单位按要求和程序如实填报推荐表(可按附件要求网上下载),确实把设备管理最优秀的企业和工作者推荐上来。推荐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假者,立即取消其资格;
    4、开展表彰活动期间要切实注重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减轻企业负担。
    六、联系方式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设备管理分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化工大院9号楼306室,邮政编码:100013,联系电话:(010)64299022、64295576,传真:(010)64295576。


    附件:中设协中设[2010]58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五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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