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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物流分会关于印发《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2:38 来源: 发布人:

关于印发《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供方会员生产企业:
    自物流分会与原靠挂企业脱钩,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直接管理后,为尽快恢复有关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发给大家,请按照工作安排时间做好相关工作,有问题可直接与物流分会联系或在11月1日合肥座谈会上反映。

    附件:《工作安排》


2010年9月15日

附件:

工作安排

    煤矿物资产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定点生产企业)为推动煤炭工业的发展,提高煤炭企业产量和经济效益,促进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贡献。在新形势下,为使煤矿物资产品更加适合煤炭企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定点生产企业在煤矿物资供应领域的作用,鉴于物流分会靠挂体制变更和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已经到期,物资流通分会即日起接续定点生产企业申请、换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办理机构
    由物资流通分会直接办理。物资流通分会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直接管理后,此项工作不再委托企业办理。
    二、申请基本条件
    1、为物流分会会员单位。
    2、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产品质量低劣的投诉。
    4、企业在同行业中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综合实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并在煤炭行业得到应用;具有一定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可靠,技术性能等在行业领先。
    5、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企业自愿申报。
    三、申报、评选认定时间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
    评选认定时间:11月5日至11月30日
    公示时间:12月1日至30日
    领取新证书与铜匾时间:2011年1月5日至30日
    四、申报、评选认定工作程序
    1、申报
    ①签订协议书
    申报企业与流通分会签订协议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在报物流分会加盖印章后各执一份。
    ②申报企业邮寄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放置分会邮箱。
    2、评选认定
    物资流通分会按专业聘请需方用户物资专家对新申请与证书到期重新申请的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3、公示
    通过行业网站公示一个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物流分会发函。
    4、公布《全国煤炭行业(煤矿物资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颁发新的证书和铜匾。
    五、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时间认真、完整填报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其他申报材料统一加盖公章邮寄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物资流通分会。
    2、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要求证书未到期的定点生产企业同样填写申请表备案,并签订协议书,同时更换新的证书和铜匾。
    六、联系人、地址
    联系人:秘书处张天力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 (010)84273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23号院安源大厦806 室
    邮编:100013
    分会邮箱:zgmtwlfh@sohu.com  (即“中国煤炭物流分会” 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sohu.com)                          
    附件:1、提交材料目录
          2、《全国煤炭行业(煤矿物资产品)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

          3、协议书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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