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云南煤炭工业志》终审会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云南煤炭工业志》顺利通过了《中国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和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评审,成为全国27个省级《煤炭工业志》(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第6个通过终审的省级《煤炭工业志》。
《中国煤炭工业志》总纂、《云南煤炭工业志》终审专家组组长吴晓煜,《中国煤炭工业志》副总纂、专家组副组长陈昌,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处长、专家组副组长李红菊等7名专家参加评审。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云南煤炭工业志》编委会主任黄锦生,党组成员、巡视员、《云南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副主任张春生,《云南煤炭工业志》编纂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终审会。
《云南煤炭工业志》于2013年12月启动,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终审稿共140余万字,记载了云南省煤炭工业1991-2014年的历史与现状。
终审会上,评审专家听取了《云南煤炭工业志》编办关于志稿的编纂说明,对志稿编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志稿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吴晓煜代表终审专家组宣读了评审意见。终审专家组认为,《云南煤炭工业志》内容翔实、体例规范、篇目设置恰当、逻辑脉络清晰、语言平实通顺、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总体质量较高,同意通过终审。李红菊结合《云南省志》的编纂要求对志稿的提出了修改建议。
黄锦生代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云南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对《中国煤炭工业志》编委会、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提出要形成志书资料收集储备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云南煤炭工业史志工作的水平。张春生要求编办针对终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立即研究制定修改方案和措施,认真修改,确保2016年3月底前完成志书的修改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实现志书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