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煤炭行业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协会综合[2016]41号)文件要求,经各会员单位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档案分会会长全体会议审议、报协会审定等程序,拟表彰2014~2015年度煤炭行业档案管理先进单位30家,先进工作者35名(名单详见附件),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档案分会秘书处:010- 64463370、64463372(传真) 电子信箱:xhdafh@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2014~2015年度煤炭行业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公示名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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