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档案〔201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广大会员单位,提高煤炭工业档案管理水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拟成立档案分会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行业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监部门、行业协会,煤炭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煤炭企事业单位档案领域专家。
二、推荐条件
在煤炭档案领域有重要建树;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所从事的专业具有权威性;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五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
三、推荐方式
委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征求本人同意。经档案分会审核同意后,将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并接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委托,做好档案标准、规范的研究、论证、评估和制修订工作;为有关部门的煤炭工业档案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方案和建议;对煤炭档案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档案管理成果进行评估与鉴定;开展学术研究和国内及国际间的煤炭档案管理学术交流,推动档案学科建设以及协会委托的为煤炭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提供专项服务等。
四、推荐时间
委员推荐工作截至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
五、推荐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秘书处,同时附送电子版。附件可登陆“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hinacoal.org.cn)”档案分会栏目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秘书处 孙忠男 张磊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电 话:010-64463370、64463894
传 真:010-64463372、64463986
邮 箱:xhdafh@163.com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