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至3月20日,山西省将对全省煤炭经营资格证进行年检,年检认定为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本次年检范围包括山西省境内依法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年检资料、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内取消煤炭经营项目,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其计划提报。年检过程中,发现有非法违规煤炭经营活动的,将按照《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主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承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技术支持: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京ICP备190060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