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方案》,并由市水务局发布各区县政府及委办局执行。
区划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组织编制完成的。对全市98条河流、7座水库和19个湖泊按使用功能进行了功能区划定,总河长2526.7公里,湖库面积36994公顷。
区划方案综合考虑了市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质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角度出发,科学划定不同河段和水域的使用功能,明确各水域功能的水质保护目标,为河流、湖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