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人事〔201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协会(学会)、煤炭企业、煤炭院校及科研机构,各重点产煤市县,各相关中央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2010年度全国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人事〔201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为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能源人才统计工作是能源领域第一次开展全口径的人才资源统计,是按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的重大项目。其中,煤炭行业人才资源的统计工作明确由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为完成工作任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各省级煤炭协会(或指定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炭协会(学会),煤炭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机构,高等院校煤炭专业,地方国有、集体和非公有制煤炭企业的基础性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合理、准确和真实,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涉及煤炭领域的中央企业、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将统计结果直接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分工表见附件1)。
三、请各煤炭企事业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各级协会做好统计工作。
四、本次统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省级负责单位于5月16日前上报本省(区、市)煤炭人才统计工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5月26日前务必将电子版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纸质盖章统计报表随后快递送达。统计表格电子版请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下载。
联系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王景亮、李迎春、张磊
联系电话:(010)64463336、64463594(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电子邮箱:zmrspx@163.com
附件1:煤炭行业人才资源统计分工表
附件2:国家能源局关于2010年度全国能源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人事〔2011〕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