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人事〔2011〕3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煤炭科研院所、有关高等院校、煤炭企事业单位:
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首批遴选出的466名行业各专业领域委员、技术专家作用发挥较好,为促进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和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做好首批委员的续聘工作(每届聘期三年),并进一步做好第二批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委员续聘工作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被聘为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首批委员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可继续担任委员的,填写《首批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续聘汇总表》(附件一);对因调离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请予以明确并填写《首批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汇总表》(附件二)。
二、第二批委员人选推荐工作
为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专家队伍建设,按照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批委员人选的推荐遴选工作。
(一)推荐专业领域
1.煤矿井下开采专家委员会
2.煤矿安全专家委员会
3.露天开采专家委员会
4.煤田地质专家委员会
5.机械与电气设备专家委员会
6.矿山建设专家委员会
7.煤炭市场运销专家委员会
8.资源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
9.信息与自动化专家委员会
10.经济与管理专家委员会
11.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
12.质量与标准专家委员会
13.洁净煤技术专家委员会
14.节能专家委员会
15.矿区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
16.煤矿职业病防治专家委员会
17.煤炭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
18.防火灭火专家委员会
19.法律专家委员会
20.防治水专家委员会
(二)推荐范围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煤炭科研院所、有关高等院校、煤炭企事业单位各专业领域专家。
(三)推荐名额
1.千万吨以上煤炭企业可推荐2-5名专家;
2.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可推荐1-3名专家;
3.煤炭科研院所和院校每个专业领域可推荐1-2名专家;
4.其它有关煤矿机械装备生产厂家可根据专家队伍情况进行推荐。
(四)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2)熟悉煤炭行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对工作认真负责,协调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3)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
(4)为行业科技进步做出贡献,在行业内和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具有高级职称;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可适当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部、省级以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4)承担国家863、973和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5)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奖、优秀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7)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煤炭企事业单位高管人员和经济、技术主要负责人等。
(8)取得较好科技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具备较强技术发展潜力的30-40岁的青年专家。
(五)推荐方式
第二批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进行。采用组织推荐、本人同意、协会认定的办法。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所推荐委员人选填写《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三)一式一份并填写《第二批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推荐委员人选汇总表》(附件四),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并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注:同时报送电子版) 。
有关表格可登陆“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下载。
三、材料报送时间
首批专家摸底情况及第二批委员人选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行业专家队伍建设,是推进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大举措。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首批委员的摸底和第二批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为我国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在首批委员的摸底工作中,各单位要本着负责、严谨的态度,保证摸底工作的细致准确,要注意掌握最新的情况和信息,为续聘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在推荐工作中,要注意将工作在科研、教学和生产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使他们在面向全行业的参谋咨询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成长。
(四)各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经协会研究认定后,将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技术攻关、评审认证及咨询活动。未入选的人选,将进入全国煤炭工业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高 莉 胡连辉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63336;010-64463594(传真)
电子邮箱:zmrspx@163.com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