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科技[2012]20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推进煤炭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全面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各煤炭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行业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2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以下简称《指导性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安排和《煤炭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围绕“31898”科技工程(即三大基础理论、十个重点领域、八大关键技术、九项示范工程和八十项先进适用推广技术)及本单位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已经立项实施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企业自筹资金科研项目均可以申报,凡符合《煤炭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31898”科技工程项目将优先考虑编入《中国煤炭工业协2012年度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
3、申报项目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2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要求,项目实施期限1~3年。凡已经实施完成的各类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立项程序和实施管理
1、各申报单位需按时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2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
2、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申报项目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指导性计划》建议,报协会领导批准后,下发各申报单位组织实施。
3、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协会。凡列入《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协会将尽力支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根据承担单位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4、《指导性计划》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需填写《201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用A4打印,由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技术中心或科研处)加盖公章(1份),并于2012年5月20日前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同时发送E-mail电子版材料至caogm@163.com和mtkj523@sina.com。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人: 曹文君 曹光明
联系电话:010-64463369
(注:本通知在中国煤炭工业网http://www.chinacoal.gov.cn/、中国煤炭科技创新网http://www.mtkj.org同时发布,请登陆浏览下载)
附件:
1、《2011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2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
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推进煤炭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