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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1-05-09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中煤协会科技[2011] 80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指导煤炭行业科技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保障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促进煤炭工业安全、高效、洁净、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编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以下简称《指导性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2005~2020)》、国家“十二五”科学技术工作安排和《煤炭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围绕煤炭资源高精度快速勘探、煤矿高效集约化生产、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煤炭洁净加工利用、矿区环境保护等领域,结合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节能减排、低碳技术与循环经济及本单位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承担的本年度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立项的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企业自筹资金科研项目均可以列入《中国煤炭工业协2011年度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项目实施期限1~3年。
    3、申报项目格式、内容、篇幅要符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要求。
    二、立项程序和实施管理
    1、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编制《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以便更好地指导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2、《指导性计划》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协会。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提出鉴定申请,提供鉴定资料,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对其中对推进行业科技发展的重要成果,可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三、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需填写《2011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1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用A4打印,由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技术中心或科研处)加盖公章(1份),并于2011年5月30日前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同时发送E-mail至mtkj523@sina.comcaogm@mtkj.org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人:  曹文君   曹光明
    联系电话:010-64463369(FAX)
    (注: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http://www.chinacoal.gov.cn/、中国煤炭科技创新网http://www.mtkj.org同时发布,请登陆浏览下载)

    附件:
    1、 《2011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 
    2、 《2011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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