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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10-09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各有关单位:
    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于2006年4月,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的领导,在各省(区)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工业协会和各煤炭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本届理事会在推动煤炭工业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了本届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章程》规定,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1年4月份到届,到时将开展换届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人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3、热爱煤炭质量事业,积极宣传、推进和参加行业和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为煤炭行业、本单位不断提高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
   4、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5、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积极参加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范围
    1、各省(区)煤炭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量管理负责人;
    2、各煤炭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厂、矿)、煤机制造、地质勘探和矿井建设企业及所属企业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
    3、煤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新闻等单位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家、教授、学者。
    三、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及办法
    1、各省(区)煤炭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煤炭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厂、矿),煤炭科研、煤机制造、地质勘探和矿井建设企业及所属企业、煤炭高等院校等煤炭企事业单位均可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
    2、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理事候选人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并填写《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推荐表务必于2010年11月20日前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希望各有关煤炭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推荐理事候选人,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为煤炭质量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63367,64463369(传真)
    联系人 :刘富、曹光明
    附件《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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