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统信[2015]10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对煤炭行业信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煤炭行业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会于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重新登记煤炭行业信息联络员的通知》(中煤协会统信[2015]38号)。经各会员单位推荐和协会资格审核,决定聘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朱喜洋等96位同志为煤炭行业信息联络员,现予公布。
附件:煤炭行业信息联络员名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