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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9-03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中煤协会统信【2010】167号

各会员单位: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近年来,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推动了煤炭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对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推动煤炭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升煤炭行业信息化整体水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会员单位范围内,每两年开展一次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示范企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员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企业。
    2、先进单位
    煤炭企业所属煤矿、选煤厂、煤机制造、地质勘探和煤炭建设等单位,企业内部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煤炭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
    3、先进个人
    煤炭企事业及其所属单位主管信息化工作领导,及对本企业、本单位信息化工作成绩突出的科研人员和技术骨干。
    (二)表彰名额
    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不超过10家;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单位不超过20家;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个人不超过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示范企业
    1、建立有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配套管理制度。
    2、设有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部门或下属企业,具体承担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工作。
    3、每年的经费预算中有专项信息化建设经费,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企业各级单位在生产及管理各领域广泛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各单位及各职能系统间能实现资源的共享和融合;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有较显著的提高,并取得了经济效益;部分信息化项目和成果达到全行业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
    (二)先进单位
    1、建立有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
    2、设有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或团队,具体承担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工作。
    3、每年的经费预算中有专项信息化建设经费,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本单位在各重点领域广泛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各职能系统间能实现资源的共享和融合;本单位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有较显著的提高,并取得了经济效益;部分信息化项目和成果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先进个人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不断创新,在信息化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在本单位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业绩突出。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1、积极推进煤炭工业信息化技术研究,本人或本人带领的团队近三年内有重大信息化技术和理论创新。
    2、积极推广信息化技术,本人在近三年内主持过本单位重大信息化技术开发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成效。
    3、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信息化相关表彰,出版过信息化相关著作。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参评单位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见附件),经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或煤炭行业协会审核同意推荐后,报送至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分,结合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综合评价后,将初评意见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定后,最终确定获奖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各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除认真组织自荐信息化示范企业外,应负责本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求进行选拔,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各单位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材料报送协会前应进行公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公布评比表彰决定前对获奖名单提前进行公示。
    (四)申报单位须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本单位当年申报资格外,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参评。
    (五)各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推荐或自荐示范企业不超过1个,推荐的先进单位候选单位不超过2个,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2名,并排出顺序。
    四、奖励办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信息化评比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示范企业,授予“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成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信息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联络、协调、组织和前期初评等工作。
    六、材料申报
    (一)各单位从国家煤炭工业网(www. coalchina.org.cn) 上下载《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表》用计算机填写,原件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评选办公室。
    (二)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信息化表彰或认证的单位和个人请提供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三)各申报单位除填报申报表外,候选企业和单位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2份,文字材料要突出信息化建设典型成果和经验。先进个人所在单位提供 2000字以内的个人业绩材料和500字的工作简历各2份,文字材料要突出本人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和主要成就;个人免冠正面两寸近照和名片各两张。
    (四)报送以上材料和照片时,需同时附带电子版,文字材料必须使用微软Word文字处理程序保存,用A4纸打印,简单装订即可。
    (五)评选材料和申报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以电子版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的纸质材料可顺延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联 系 人 :陈养才、王丹识
    联系电话 :(010)64464335、6446433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c518
    邮政编码 :100713
    电子信箱 :tjxxb@coalchina.org.cn或xhtxcyc@chinasafety.gov.cn
    附件:1、煤炭工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申报表
          2、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单位申报表
          3、煤炭工业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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