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综合【2011】60号
有关代管协会、各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有关加强社团年检工作的精神,规范各代管协会和分支机构的管理,按照《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10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民函〔2011〕75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0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要求
1.代管协会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按照通知公告栏里《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10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民函〔2011〕75号)文件要求,在首页右侧“网上办公”栏目“社会团体”下方点击“网上填报”,并提交打印、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2.分支机构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填写完后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附件可上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首页右侧“通知公文”栏内下载。
3.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4月18日前报送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综合部会员处。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石坚、铁旭初
电 话:010-64463894、64463986(传真)
附件: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2010年度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