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综合〔2010〕46号
各理事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1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煤炭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着力推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推动煤矿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认真分析煤炭经济形势,总结协会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调整协会顾问、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审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9年度会费收取情况的报告;邀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领导做行业经济形势的报告。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本人(包括拟调整的人员),如本人有事请假,请派代表参加会议;会员单位代表。
邀请各省(区、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煤炭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有关煤炭企业主管经济运行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会期1天。
会议报到时间、地点:4月11日全天报到,地点在北京京西宾馆(北京市羊坊店路1号,010-68536633)东楼一层大厅。请与会代表凭会议通知从京西宾馆西门进入。
四、其他
理事会议召开期间活动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会议有关信息请关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专题。
为安排好会议,请参加会议同志务必填写会议回执,并于4月7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综合部。
联 系 人:李石坚、昌孝存
联系电话:010-64463894、64463371
传 真:010-64463614、64463986
附 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回执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