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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职工大病医疗救助调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2-11-27 00:00:00 来源:中国煤炭报 发布人:黄振东

    人生难测风和雨,一朝有难众扶你;平时献出一片爱,难时拥有互助情;患病职工莫发愁,大病救助解忧愁;团结友爱力量大,幸福和谐奔前程。

  这是印在安徽淮北矿业集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宣传材料上的一段顺口溜。这段顺口溜在该集团已经传唱6年多了,淮北矿区的30万名职工和家属早已耳熟能详。

  据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张宇介绍,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成立6年来,共筹措救助资金3848万元,救助患大病职工7989人次,发放救助款3057万元,使6000多个家庭摆脱了生活困境。

  聚小钱、办大事的初衷

  职工和家属每年只需交30元,患大病后年度内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救助金。加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的人员不局限于在册职工,还包括离退休职工、伤病亡职工配偶

  6年前,淮北矿业集团的领导在慰问职工的时候,发现有非常多的家庭因病致贫。当时,淮北矿区有3000多名特困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包括家属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有1300多个。

  简单的慰问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淮北矿业集团开始探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成立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设立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

  职工和家属每年只需交30元,患大病后年度内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救助金。淮北矿业集团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春玉说:“我们实行的是会员制,加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的人员不局限于在册职工,还包括离退休职工、伤病亡职工配偶,只要他们自愿交会费,均可申请入会。”

  “当初集团在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时,认为离退休职工和伤病亡职工配偶为企业的发展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应该把他们纳入救助范围。”淮北矿业集团工会干部文新亚说。

  “对于新入企职工,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毕业生,我们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宣传加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的好处,积极帮助他们入会;对于新成立的单位,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也要做好大病医疗互助工作。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职工和家属的参会率,从顶层为患大病的职工和家属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张春玉说。

  与安徽省属企业、其他煤炭企业有一个明显不同的地方,淮北矿业集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的入会会员范围更广泛,救助门槛更低,救助标准更高。

  那么,什么病种可以得到大病医疗救助呢?

  《淮北矿业集团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会员和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上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和重要器官(指心、肺、肝、胰、肾、骨髓)需要移植的,可以申请救助。

  另外,《暂行办法》规定,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疾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疾病,都可以向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申请救助。

  截至2012年6月底,加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的会员共有11.7万人,其中在册职工会员9.02万人,离退休职工会员2.41万人,伤病亡职工配偶会员0.27万人,基本实现了矿区全覆盖。

  以“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宗旨的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成为淮北矿业集团职工和家属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的“第五道防线”。

  越来越低的救助门槛

  淮北矿业集团6年内先后三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救助门槛一次比一次低,救助标准一次比一次高

  建立了大病救助机制,使患病的职工和家属得到及时救助,按理说这项工作应该告一段落,至少要运行几年。但是,为了让更多的职工和家属受益,淮北矿业集团6年内先后三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暂行办法》的修订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第二个阶段是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11月至今。

  文新亚是三次修订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他说:“集团修订《暂行办法》后,救助门槛一次比一次低,救助标准一次比一次高。”

  在降低门槛方面,2006版第10条第6款中,“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疾病”,修改为“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疾病”;2006版第10条第7款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疾病”,修改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户会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疾病”。

  在提高救助标准方面,2006版第11条第2款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分段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内的,按3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予以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万元以内的按30%进行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予以救助。上述救助总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经过2007年、2011年两次修订,救助标准提高。上述条款现改为“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分段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万元以内的,按3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予以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1.5万元以内的按30%进行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1.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予以救助。上述救助总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万元,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在15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让困难职工有尊严地生活、体面地工作。”淮北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明胜要求,矿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加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力度,探索帮扶长效机制。

  为了鼓励更多的会员连续交费,修订的2007版《暂行办法》增加了鼓励条款,至今沿用。《暂行办法》规定,“多年连续交费的,按连续交费年限,可在原救助标准上适当提高救助比率,且不受上述年度最高救助额的限制。具体标准为:连续交费3年以上的,提高5%;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提高10%;连续交费8年以上的,提高15%”。

  越来越多的人受益

  地方医疗保险在申请条件和救助标准方面十分严格,刚性的东西多,但是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则彰显出弹性。比如,在门诊费、特殊药品费报销方面,体现了企业的人文关怀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可帮了俺大忙了,这是俺们家的救命钱啊!”2012年9月,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公司桃园矿建设项目部井巷一队职工陈新志接过矿工会送来的1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激动不已。

  陈新志本来有个令人羡慕的家庭,1993年出生的一对龙凤胎儿女活泼可爱。可就在2个孩子8岁时,噩运降临到这个幸福的家庭,先是儿子患上了幼年强直性脊柱炎和股骨头坏死,2年后女儿也被查出患有幼年强直性脊柱炎。

  多年来,陈新志带着一对儿女四处求医,花了巨额的医疗费,家里早已一贫如洗。妻子没有固定收入,全家仅靠陈新志的工资和微薄的低保金维持生活。工程建设公司和社会上多次组织捐款捐物救助,但也只能暂解燃眉之急。现在,2个孩子每年都要去上海住院治疗,每年都要花巨额的医疗费。

  幸亏有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每人每年一次性交当年会费30元,本人、无职业无经济收入的配偶、未婚未就业的子女患大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得到大病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8万元。

  自2009年陈新志加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以来,他的龙凤胎儿女已累计获得大病救助金32万元。目前,2个孩子的病情已有所好转,儿子因病耽误现读初三,女儿现读高二,孩子们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这让陈新志很欣慰。

  许疃矿综采一区职工李新友的女儿因左侧基底椎动静脉畸形住院治疗,仅半年的医疗费就高达6万元。正当一家人因继续治病急需用钱而一筹莫展时,许疃矿工会送来了2.5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淮北矿业集团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科科长李楠说:“淮北矿业集团除了设立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外,还为职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近年来,淮北市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医疗保险为患大病职工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增加了多层保障。”

  李楠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在地方没有出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前,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现在,职工患上大病,有了多层救助,个人的负担已经减轻了。

  李楠举了个例子:1名患尿毒症的矿区职工或家属,如果没有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透析一次需花费430多元,而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每次透析仅需17.2元。

  “地方医疗保险在申请条件和救助标准方面十分严格,刚性的东西多,但是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则彰显出弹性。比如,在门诊费、特殊药品费报销方面,体现了企业的人文关怀。”李楠这样评价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和地方医疗保险的不同之处。

  张春玉说:“6年多来,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保持了健康运行。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有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比如近年来出现了职工配偶大病医疗救助比率较高的现象。”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张春玉解释,由于部分职工不了解国家现行的医保政策,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外地医院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较高,造成对其大病医疗救助费用也相应较高。

  据统计,2011年,职工大病互助会对职工配偶和子女大病救助283人次,占救助总人次的15.56%;救助金额为173.01万元,占救助总金额的25.52%。另外,救助金额较高的多为职工配偶和子女,同时其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也较高。如2012年1月祁南矿1名职工家属得到大病医疗救助金2.5万元后,其个人负担仍达3.14万元;总仓库1名职工家属得到大病医疗救助金2.41万元后,其个人负担仍达2.27万元。

  这些是完全可以改进的。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的顺利推行,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2012年9月1日,国家又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患大病职工又多了层保障。

  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策,再享受企业大病医疗救助,这样可以使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发挥更大作用。淮北矿业集团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职工家属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国家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申报大病医疗救助,否则不予申报和审核。

  源源不断的爱心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在收取会费的同时,还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源源不断的捐赠

  救助门槛在降低,救助标准在提高,仅有的会费能否维持下去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并没有感到资金紧张,相反倒有一些结余。这是因为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在收取会费的同时,还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源源不断的捐赠。

  截至2012年6月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结余791万元。一方面,行政拨付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由年度拨付4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另一方面,频频收到爱心善款。据统计,6年多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共收到捐款157万元,既有个人捐献,又有组织捐赠。

  2011年1月17日,淮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淮北矿业股份公司总经理李伟将自己的15万元重大科技突出贡献奖金捐了出来。这是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成立以来收到的第二笔个人捐款,也是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当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将红彤彤的捐赠证书送到李伟手中时,他高兴地说:“还是这个证书有意义,我要收藏好。”

  2011年7月,淮北矿业集团党委被中共中央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被安徽省委命名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当年底,淮北矿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将中组部、安徽省委组织部奖励的7万元全部捐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

  在领导和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下,淮北矿业集团的个人捐款源源不断。淮北矿业集团的其他领导也通过不同形式向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进行了捐助;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党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人也把获得的奖金捐给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

  源源不断的爱心捐赠,犹如涓涓细流汇入江海,救助了众多患大病的困难职工。如今,淮北矿业集团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困难职工帮扶结对子制度,努力探索长效帮扶机制。

  张宇说:“我们要时刻把职工的冷暖挂在心间,400多名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结成了帮扶对子,这不仅仅是拿几个钱的问题,更是一种检验我们有没有群众观点、有没有把职工群众当成自己亲人善待的好途径、好形式。”

  王明胜说:“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通过加快发展、多创效益,保持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同步增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关注困难群体,让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更加有力,更加有尊严地生活、体面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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