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12年度的小煤矿关闭工作任务,近日,石家庄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对全市小煤矿关闭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要求各产煤县(区)政府成立强有力的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和冀安委办﹝2011﹞26号文件明确的“小煤矿关闭标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关闭煤矿关实关死。
二是要求各产煤县(区)政府制定具体的煤矿关闭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煤矿关闭工作。
三是要求各产煤县(区)政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认真做好煤矿关闭的善后工作,确保煤矿关闭过程中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