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出现空岗现象,保证工作的连续与顺畅,徐矿集团制定出台AB岗位工作制度。
AB岗位工作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科室科级以下工作人员2人(含)以上的岗位,在各岗位设置A、B岗两位责任人,A岗工作人员为主要责任人,若A岗工作人员不在岗时,B岗工作人员接替A岗工作人员工作,履行工作职责,确保A岗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得到落实。AB岗工作人员,根据岗位主要职责,可互为AB岗责任人。
A、B岗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双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明确认知各自的工作责任,承担相应的岗位义务;A、B岗工作人员任意一方离开工作岗位1个工作日及以上时,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A、B岗工作人员不能同时离岗,如有特殊原因需同时离岗时,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其岗位的相关工作;A、B岗工作人员在一方离岗后,接替方在顶岗期间出现工作失误或工作中断,追究顶岗人员责任。
(徐矿集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