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柏林煤矿工会通过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引导女职工参加大病互助保险等,既从源头上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不但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还推动了和谐矿区建设。
该矿工会制定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这是该矿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以来的一个创新,由此把女职工维权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该矿工会与女职工签订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后,还积极参与全矿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安全奖惩等政策的制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经常组织女工委员深入女职工岗位调查了解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区队、班组反应女职工的愿望和诉求,督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
按照矿工会和行政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该矿的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不影响参加本单位工资调整和应享受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需要特殊照顾的,矿都有明确的规定使女职工享受到待遇,切实让子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四期”得到了权益保障 。
此外,该矿工会还积极引导女职工参加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让女职工因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等六种疾病时能获得保险赔偿,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目前,该已有98%的女职工加入了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周承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