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十八大报告中“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5月28日,川煤攀煤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召开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会。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劲松,副总经理王灵分别代表员工方和企业方出席会议。
在协商会上,公司工会相关人员宣读了《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随后,双方代表针对工资管理、岗位绩效工资、请假休假、女工产假及生育待遇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川煤集团攀煤公司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