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实际需要,在省政府国资委指导下,结合企业实际,河南能源制定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构改革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总部机构改革工作。
此次机构改革秉持五个原则,即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按照“集团总部管资本、事业部(产业集团)管资产、权属企业或三级单位(矿、厂)管生产”的功能定位,以产权为纽带,以专业化、扁平化为方向,梳理现有业务、重塑组织结构。
机构改革前,纳入集团总部机关序列的职能部室或单位(事业部)共计29个;改革后,纳入集团总部机关序列的职能部室共计13个,较改革之前,精简部门(或单位)16个。
通过改革,集团总部将成为河南能源的战略决策和资本运营平台,在省政府国资委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有限出资人”的职责,主要履行战略规划管理、资本投资运营、资源优化配置、监督考核评价、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引领等六项职能;具体负责战略决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财务管理,重要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评价、资源协同共享,合规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与巡察等关键领域和重点事项的管理,同时保留重要、特殊事项审批权。集团公司对事业部/二级公司赋予经营自主权,采取以专业管理为主、专业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控体制,推动权属企业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