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兴隆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问题。承德市国资委主任张岭,鹰手营子矿区区长高浚力,开滦集团副总经理梁文平以及兴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督导组听取了兴隆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并针对兴隆“三供一业”人员移交、东晟热力公司国有股权、办公场所移交以及维修改造范围等问题进行讨论。
梁文平指出,兴隆公司在“三供一业”移交中要顾全大局,充分考虑地方政府难处,人员移交应严格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热力公司股权属于经营性资产,不应纳入“三供一业”移交范围,办公场所移交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界定后移交。
李光表示,同意开滦集团所提意见,将组织省剥离办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要求“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应以地企双方协商为主,共同商定解决对策,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开滦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