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滦股份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做好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开滦股份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专题会议,就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并先后到中浩公司、化工科技公司、煤化工研发中心等5家单位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吸纳汇总来自创新一线的意见建议。
《指导意见(试行)》立足“大保护”,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多个角度正向引导,以加强企业核心技术、核心研发人员管理为重点,以坚持战略引领、聚焦核心技术、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质量优先、坚持源头防控、加强统筹兼顾为工作原则,对资本运营项目、劳动用工、研究与开发项目、采购销售活动等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省内领先、行业一流”现代新型能源化工强企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