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各级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推动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徐矿集团近期出台了《推进中层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办法》《支持创业创新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中层领导人员鼓励激励办法》三项制度,建立起中层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容错免责、鼓励激励三项机制,体现了组织严管厚爱干部的力度和温度。
中层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办法主要以领导人员政治表现、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认定结果,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不力责任认定结果,环境保护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认定结果等为依据,重点解决领导人员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新常态,履职不力、担当不足、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人员调整退出机制,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
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法、区别对待,坚持尊重实干、鼓励创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办法对有利于集团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大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其他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实施容错免责。
中层领导人员鼓励激励办法突出增强政治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干事创业作为政治担当、价值追求、职责使命。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考评、注重实绩,分类考核、奖优奖勤,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依据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中层领导人员采取选树先进、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关心爱护等鼓励激励措施。
(徐矿集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