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作为河北省申报的2018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正式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政府)级的资质认证,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和美誉度的重要途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有效提升企业市场价值和资本价值,并将获得更多的政府资源支持,可在金融、土地、科技项目、税收等方面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依托煤化工研发中心于2015年12月正式注册后,在积极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及业务开展的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经过三年的发展,在能源、化工、材料等方面获10项授权专利,形成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体系,并在工业水处理药剂、水合催化剂、甲醇汽油添加剂、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拓展了系统的技术业务体系。为进一步争取更多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该公司于2018年初启动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申报工作。
启动自主申报工作后,该公司多次与高企认定评审专家、市高新区创业中心相关领导及负责人交流、咨询,认真学习领会申报要求,逐项对比评估条件,积极参加高新区科技局组织的高企申报培训、调度会,逐步领会程序、要求,理清思路,经多次修改、完善、审核、规范化后,形成了600余页的申报材料终稿,充分保证了高企对该公司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方面的考核要求,顺利通过高企财务专项审计,7月份完成网络在线申报及纸版申报材料报送,最终获得认定。
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将充分发挥高企的品牌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充分利用政府扶持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为开滦能源、化工、材料相关产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开滦集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