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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中浩化工公司获1.8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资金
字号:[    ]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日前,开滦中浩化工公司申请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通过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审批,1.8亿元退税资金已成功划入公司银行账户,对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保证稳健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6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18】70号《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包括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
  开滦中浩化工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科技研发和产品创新,充分利用自身先进技术、先进产品和研发能力,经过不懈努力,于2015年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成为开滦集团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加大增值税抵扣金额,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增值税留抵。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滦中浩化工公司符合《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以及优先选择范围,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集中精力组织申报材料,顺利完成此次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工作。
(开滦集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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