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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表团建议大力支持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3-15 00:00:00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人:黄振东
  长期以来,煤炭的回采利用率低、产业链短一直困扰着山西。建设不同发展类型的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大大提高煤炭综合利用附加值,是山西煤炭产业发展的必然之路。因此山西代表团建议,希望国家能重点支持山西省煤炭循环经济园区的建设,将一些发展较为成熟的园区列为煤炭行业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近年来,在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念的指导下,我省煤炭工业依托资源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加速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进程,逐步建立起适合我省煤炭工业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构建“经济、生态、循环、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重点,不断延伸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条。围绕煤—电—材、煤—焦—化、煤—气—化、煤—电—铝、煤—油—电等产业链条,启动建设煤炭洗选、坑口电厂、瓦斯发电厂、煤矸石热电联供、煤矸石(粉煤灰)制砖、氧化铝、煤焦化工、煤炭液化(煤变油)等工程项目。目前我省已有同煤塔山、焦煤古交、潞安屯留、晋煤寺河等14个在建煤炭循环经济园区,这些园区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已经逐渐成为山西省煤炭工业转型发展的样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建议指出,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对煤炭工业实现转型、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尽管山西省煤炭产业循环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发展目标和现实要求仍有较大距离。下一步需要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的是:实行减免增值税或先征后退、消费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将洗煤副产品、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和矿井瓦斯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并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煤炭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国家投入一定的资本金,提供一定量的国债和信用担保,为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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