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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部分地区电力和电煤供应调度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4-19 15:49:07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人:hzd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特急 发改办运行[2008]19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部分地区电力
和电煤供应调度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



铁道部办公厅、交通部办公厅、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中心、南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能电力燃料公司,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煤炭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8]152号),加强动态监测和预测,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部分地区电力和电煤供应调度信息日报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及上报、汇总单位

  (一)煤炭生产

  山西省、内蒙古西部、河南、陕西4省区和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每日煤炭产量、煤矿库存煤炭、可供装车资源量、实际装车外运量。
  上报单位: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省(区)煤炭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收集汇总单位: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二)煤炭运输

  每日全路煤炭装车和运量,其中电煤装车和运量。分太原、呼和浩特、北京、郑州、西安、武汉铁路局煤炭装车和运量,其中电煤装车和运量。
  秦皇岛、天津、京唐、黄骅港每日煤炭入港、装船和库存量。
  上报单位:太原、呼和浩特、北京、郑州、西安、武汉铁路局,秦皇岛、天津、京唐、黄骅港务集团公司。
  收集汇总单位: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水运司。

  (三)燃煤电厂煤炭收耗存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系统重点燃煤电厂每日及累计煤炭收、耗、存情况。
  煤炭库存处于警戒线以下的告急电厂数量和库存情况。
  上报单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系统重点燃煤电厂。
  收集汇总单位:中能电力燃料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

  (四)电网运行情况

  国家电网系统和南方电网系统每日电力运行情况。
  提供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中心、南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

  二、调度信息上报时间

  自2008年1月23日至3月31日,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水运司、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中心、南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于每日10:00前,中能电力燃料公司于每日15:00前,负责将前一日调度信息以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方式报我委经济运行局(煤炭处、电力处)。

  周六、日和节假日调度信息上报不断档,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负责收集汇总信息的单位要对有关省区煤炭局、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企业上报信息内容、格式和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提出要求。

  三、做好调度信息日报的有关要求

  (一)各信息上报单位和收集汇总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电力和电煤供应调度信息日报制度,作为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度。

  (二)各信息上报单位和收集汇总单位要对上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检查。各单位上报信息要由分管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签字后上报。

  (三)各信息上报单位和收集汇总单位要按照统一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整及时地上报有关调度信息,做到不遗漏、不拖延。

  联系人和电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煤炭处:朱跃年、成华,电话:68505559、68505557(传真),电子邮件:yxjmtc@ndrc.gov.cn。
  电力处:夏鑫、刘琼,电话:68505827、68505566(传真),电子邮件:yxjdlc@263.net。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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