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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煤炭物流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2:41 来源: 发布人:

中煤协物分 [2012]10号

各煤炭物流、物资供应、物资生产会员单位:
  为表彰鼓励在煤炭物流、物资供应、物资生产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单位)和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树立榜样,互相学习促进,将于2012年3月开始在该领域启动“全国煤炭物流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煤炭物流、物资供应、物资生产三个范畴内的会员单位。
  二、 本次推荐表彰两个系列,名称如下:
  1、领军系列
  ⑴ 全国煤炭物流领军企业(附件3-1)、领军人物(附件3-4);
  ⑵ 全国煤炭物流(物资供应)领军单位(附件3-2)、领军人物(附件3-4);
  ⑶ 全国煤炭物流(物资生产)领军企业(附件3-3)、领军人物(附件3-4)。
  2、先进系列
  ⑴ 全国煤炭物流创新发展先进企业(附件4-1)、先进个人(附件4-4);
  ⑵ 全国煤炭物流(物资供应)创新发展先进单位(附件4-2)、
  先进个人(附件4-4);
  ⑶ 全国煤炭物流(物资生产)创新发展先进企业(附件4-3)、先进个人(附件4-4)。
  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推荐原则突出实际业绩,坚持优中选优,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公众认可。
  四、申报单位按业务类别(物流、物资供应、物资生产)申报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和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请填写相应表格和先进事迹经验材料,文字不少于1500字,并附不超过400字的提要说明。被推荐的个人提交2寸近照1张(背面请写姓名)及电子版照片1张。所有文字资料提交2份(A4纸),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zgmtwlfh@sohu.com。
  五、因距5月召开会议时间较紧,请各单位接通知后按照有关条件和上报时间,抓紧填写资料,自荐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 3月30日,以发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请登陆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首页-分支机构—物资流通分会—《关于开展全国煤炭物流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下载推荐表。
  本次推荐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青年沟路23号安源大厦813室
  收件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物资流通分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 张天力
  联系电话:010-84273572    传  真:010-84278200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煤炭物流(物资供应、物资生产)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推荐条件

     2. 《全国煤炭物流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3. 《全国煤炭物流领军企业(单位)、领军人物推荐表》

     4. 《全国煤炭物流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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