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全省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一系列要求,组织煤矿尽快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光伟,贵州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九利在省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在做好当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考验全省煤炭行业担当作为、综合治理能力,做好基础能源保障尤其是电煤供应保障,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时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迅速督促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企业,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组织人员尽快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企业要科学组织释放安全优质先进产能。各地、各级煤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要立即行动,进入“战时状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转、运行调度等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在保证安全和符合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多产多供,确保电煤供应能力稳步提升,保障省内电煤需求。要建立每日调度机制,快速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切实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工作专班要开展督办督查。
会议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能源局公告的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红线时刻不松懈。要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复工复产严格人员标准、严格安全条件、严格现场管理、严格瓦斯防治、严格监管监察“五个严格”要求,对“五职”矿长未回矿、特种作业人员不齐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符合条件要求的煤矿,严禁复工复产。对已复工复产煤矿要加强抽查检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和进行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创新监管监察工作方法,立即落实联合执法组联络员和执法人员,做到任务到执法组、到人,结合近期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准确排查和认定煤矿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重大隐患的认定务必做到客观准确。
会议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推动煤矿复工复产,确保电煤供应,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能源安全保障。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有关处室,贵阳、安顺、黔南等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重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各重点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