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煤炭工业“十四五”装备制造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夯实煤炭装备制造基础,促进煤炭机械工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根据《煤炭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1年煤炭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会员及符合条件的行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与创新工作基础,具备先进的仪器设备、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有相对集中的试验用场地,具有较强的设计与试验测试能力;
(二)具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并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的科研队伍;
(三)在相关领域已开展不少于5年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具有科技奖励、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等积累;
(四)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五)具有实现技术市场化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六)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按照《煤炭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并如实填写《煤炭机械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研究中心名称由申报单位自行拟定。
(二)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一份),于9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技术创新部,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10-84289099;18500186229
联系邮箱:ycbgy@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23号院安源大厦610办公室。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