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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7-04-06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中煤协会会员〔2017〕18号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挥骨干企业带头示范作用,提高煤炭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重点工作安排和会员单位要求,决定继续开展“2017中国煤炭企业100强”分析研究和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煤炭工业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及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煤炭工业企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企业、煤炭机械制造企业、煤炭建筑施工企业、煤炭运销企业、煤炭地质勘查企业、煤炭科研设计企业等。
  2.因财务报表最终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故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无需申报。
  3.涉煤中央企业,只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业公司或独立核算的煤炭板块指标,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煤科集团、中煤地质总局除外。
  二、申报要求
  1.采取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
  3.企业要按附件2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填好后请将电子版及企业标识(JPG、JPEG、BMP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原件(一式一份)经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确认签章后,连同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报。附件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下载。
  4.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员工作部联系。
  联 系 人:孙忠男、孙恩泽
  联系电话:(010)64463370
  传    真:(010)64464115、64463986
  电子邮箱:baiqiang36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邮    编:100713
  三、发布办法
  1.中国煤炭企业100强发布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2017中国煤炭企业100强最终入围指标是按照申报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多少依次确定1~100位顺序。同时,按照申报企业2016年度煤炭产量多少依次确定2017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
  2.对入选2017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的企业,我会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017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申报表.doc

   2、填表说明.doc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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