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章程》,现就收取2009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是全国煤炭行业综合性社团组织。遵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我会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基本经费保证。你单位已经办理入会登记,我会将竭诚为你单位服务,希望能按时缴纳会费,同时为改进协会会员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
二、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三、缴费时间及汇款办法
请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会费汇至我会资产财务部。
户 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04209089103925
汇款用途:单位名称+会费
请汇款后,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缴纳2009年度会费回执表》(见附件),传真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员处,或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的会员之家网页,从网上将会费回执表发送至pingyou366@163.com。会费发票使用民政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全国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一律收到款后用特快专递将发票直接寄给经办人。
四、会员服务和交流
为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会向会员提供丰富的行业发展动态和信息,优先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的优惠,为会员提供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和推广等优先服务;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服务;协助会员单位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根据会员要求提供其他服务。同时,我们希望各会员单位能够提供你单位的有关信息动态,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综合部会员处(C316房间)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63894、64463986
传 真:(010)64463986
联 系 人:李石坚、铁旭初
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团体会员缴纳2009年度会费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