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龙翼飞、肖建国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乐沸焘主任分别作了题为《〈民法典〉的制度创新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影响》《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和实践》《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调解》《商事调解主要规则与实践》的专题讲座。
与会代表结合企业生产实践中的法律实务问题,在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构建法律纠纷调解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此次会议达成四点共识:
一、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煤炭行业企业商事纠纷特点,推动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建立和完善优先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煤炭企业诉讼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倡导会员单位在健全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商事纠纷解决策略中更多用好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内权威法学专家资源和多元解纷商事调解平台,借助专家论证、咨询服务、中立评估等方式支持调解与多元解纷,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少企业法律风险,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解纷效率,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和商誉,促进企业团结合作共赢,为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三、加强调查研究,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企业多层次开展煤炭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研,进一步摸清煤炭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与风险处置情况,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与风险,着力探究形成煤炭行业风控与纠纷化解框架指引,打造诚信发展标杆和守约重信协调与公示机制,弘扬重信誉、讲和谐、团结奋进煤炭法治文化氛围。
四、鼓励行业专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商事调解中心相关工作,辅助法学专家一起开展煤炭行业企业纠纷诉前化解,形成具有煤炭行业特色的行业调解新机制,达成行业履约共识,保证调解成果落地。支持并建议中促和讼商事调解中心等商事调解机构充分开放专家和解纷资源,为煤炭法律人才队伍提供充分的交流和培训场所;邀请专家委会委员和行业企业法务专家优先担任行业调解员;研究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和相应管理办法,为煤炭行业企业提供优质法律专业服务。
煤炭法律与政策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来自煤炭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法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和教授共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