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等(减)量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等(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6月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邮编050051。
传真请发至:(0311)88600757
电子邮件请发至:hbhzc@hb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