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从山西省国资委获悉,为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精准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山西省国资委当日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应对疫情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省属企业提供出资人监管支持和保障动力。
《若干措施》共12条,遵循省属企业行业性质、特点等实际,本着特事特办、客观合理的原则,主要是在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科技投入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激励,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将省属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贡献较大、成绩突出的,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和工资总额单项奖励。
国资委根据疫情对省属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在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考评中增加业绩调节系数,在与工资总额联动的经济效益指标中增加难度系数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