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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创新成果工作管理办法
字号:[    ] 发布时间:2021-01-20 14:46:27 来源: 发布人:杨超
煤炭装备制造业“五小”创新成果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激发企业员工学科学和创新热情,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在煤炭装备制造业广泛开展“五小”创新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企业和个人均可申报。
    第三条 “五小”创新成果是指: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具体包括:
    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
    小设计:指对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设计等,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革新: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是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
    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功效或废旧利用。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完成人不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负责人。
    第四条 各企业“五小”创新活动工作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成果收集、筛选、鉴定、申报、建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技术创新部具体负责“五小”创新活动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五小”创新成果评审鉴定和实地考察,加强与各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工作联系,负责行业“五小”创新活动的申报、评选、公布和表彰工作,并组织编制《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五小”创新成果名录》。
    第六条 “五小”创新成果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
    (1)“五小”创新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协会会员。
    (2)“五小”创新成果必须通过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五小”创新成果必须有本单位专家鉴定意见。
    (4)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材料齐全,数据真实。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申报表和详细说明书各一份。申报书要有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说明书包括选题背景、发明目的、发明思路,理论计算、工作原理、参考资料目录、示意图、成果采用单位、使用效果、推广前景、转让条件、是否申请专利、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具体参数等情况。其中小发明和小设计有实物或样品更佳;小革新、小改造要有图纸、照片(可用复印件)一套;小建议要有采纳单位证明,并附有年经济价值的参考数。
    (5)公司以上的立项科研项目不在此申报之列。
    2、申报程序
    申报者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份,并由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后,统一报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技术创新部。
    3、评选周期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每两年开展一次。
    第七条 专家评审组分为三个小组,分别为小发明、小设计组,小革新、小改造组,小建议组。每组负责对提交上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成果等级。
    “五小”创新成果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各个级别数量按照当期申报的数量、申报的内容和应用效果而定,原则上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评定比例1:2:3。将在行业主流媒体和刊物上公布、宣传、交流和推广。
    第八条 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负责召开会议,为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对创新活动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优秀组织奖的主要条件是:(1)该项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组织工作扎实有效;(2)按时按量完成上报工作,评选获奖率高;(3)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为煤炭机械装备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了明显贡献。
    第九条 “五小”创新成果经费来源,一是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自筹,二是企业冠名费,三是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自身经济情况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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